高米店-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高米店-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9-10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1011526210200033661-XM001项目名称:高米店-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42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本次监理服务是针对《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 。即 :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 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8-21 至 2026-08-27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方式:供应商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 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10 09:0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供应商自行登陆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在线参加开标会,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鼓励节能、环保政策节约能源、绿色环保、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 数字证书或 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 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 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 ”— “操作指南 ”— “市场 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 ”,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 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用户指南 ”— “操作指南 ”— “市场主体注 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 ”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 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用户指南 ”— “工具下载 ”— “招标采购系 统文件驱动安装包 ”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用户指南 ”— “工具下载 ”— “投标文件编 制工具 ”下载相关客户端。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 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 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 ,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 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 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2.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 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 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进行电子开标。3.经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京大兴发改(审)〔2026〕43 号批复,工程总投资 577.27 万元,其中:工程费 525.52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51.75 万元含本项目工程监理费用10.42万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保利茉莉公馆24号楼        联系方式:申浩,010-60258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北京中兴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清城27号B座1507室            联系方式:张健,010-692568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健电 话:  010-6925681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高米店-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0日 17: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21日至2026年08月27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0日 09:00开标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供应商自行登陆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在线参加开标会,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预算金额¥10.42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健项目联系电话010-69256812采购单位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保利茉莉公馆24号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60258525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兴天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城27号B座1507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9256812附件:附件143-关于大兴区高米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3170502013302825718(1).pdf京大兴发改(审)〔2026〕43号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兴区高米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大兴区高米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你单位申报的《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信息化项目立项的请示》(京兴高卫文〔2025〕31号)等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已纳入大兴区2026年区级政府投资计划。根据《关于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评审意见的复函》等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该工程。现就有关-1-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大兴区高米店街道保利茉莉公馆社区24号楼,北至保利茉莉公馆13号楼,东至现状绿地,南至香园路,西至兴和街。

二、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业务应用系统建设、IT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工程建设。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应用系统主要依托区卫生健康委统建的系统进行实施部署,满足全区统建共用的集约化建设要求,主要包括基础医疗、公共卫生、便民服务三大类业务应用系统。IT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网络与安全硬件设备、服务器与存储设备、终端设备以及专项设备购置等。配套工程建设主要包括综合布线、安防后勤工程、机房改造工程。

三、投资规模:工程总投资577.27万元,其中:工程费525.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1.75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区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安排解决。

四、该工程施工图要严格按照本批复所核定的工程总投资、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限额设计。

五、有关税费的缴纳,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你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2-安全生产责任。

七、项目如涉及新征(占)地、改变土地权属、新增建设用地、改变原有土地性质和新增建(构)筑物面积等情况,应依法按照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八、请你单位将拨付的政府投资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九、请你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京建法〔2018〕7号)要求,在工程建设中选用建筑废弃物再生物品。

十、请据此抓紧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到有关部门办理其它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建设。

一、本批复有效期二年。附件:1、工程投资核定表2、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3月9日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3月9日印发-3-附件1:工程投资核定表序号名称审定投资(万元)一工程费525.521软件购置费100.802硬件购置费249.053配套工程费159.054集成费16.62二工程建设其他费51.751实施方案编制费9.802项目建设管理费4.643工程监理费10.424招标代理服务费3.945等保测评11.556互联网专线费6.677无线网专线费2.678卫健委雪亮专线2.06三总计577.27-4-附件2: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项目名称:大兴区高米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单位名称:大兴区高米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细项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不采用招标形式备注1、编制项目立项、可研、初设报告以及招标代理等工作实施方案编制费核准限额以下2、软硬件设备采购软件开发公开招标委托招标3、工程监理工程监理费核准限额以下4、其他项目建设管理费核准限额以下软件测评费核准限额以下注意事项: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