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委托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时间:2026-08-26 11:02 信息来源:上海政府采购网 省份:上海市

一、项目编号:310112000260615118209-12362687

二、项目名称:检验委托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备注1检验委托服务上海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28号13号楼96.21156029.30元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检验委托服务检验委托服务医院所需的血清铁测定、尿-尿素(U-Urea)测定、尿-钙(U-Ca)测定等105项检验服务,供应商需完成每日上门接收标本、出具报告等服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相关标准履行检验检测服务职责,并考评合格。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本项目一次招标三年有效,分年签订合同,合同中的统一折扣率不得改动。每年结束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如年度考核未通过或项目内容变动,采购人可以不再续签合同并重新招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采购需求列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所作的响应及承诺。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欣,韩菁,韩晓嫣,王卉,朱开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代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4744.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上海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服务方案、物流保障能力、应急保障能力中较优,价格最低,评标综合得分第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闵行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155号 联系方式:021-52216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中贺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安波路533弄2号201室 联系方式:021-65505055-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吴挺 电话:021-65505055-803 附件信息: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458.4K采购文件附件:检验委托服务.pdf1.9M迪安诊断中小企业声明函DIANDIAGNOSTICS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上海迪安医学检验9.中小企业声明函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中小企业声明函检验委托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迪安医学本公司上海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元,资产总额为20751.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上海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参加上海市闵行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检验委托服务采购活动,服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投标人(公章):上海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检验委托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迪安医学说明:检验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34人,营业收入为16,813.82万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元,资产总额为20751.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陆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上海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8月21日说明:(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第29页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上海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所有限公司参加上海市闵行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检验委托服务采购活动,服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检验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34人,营业收入为16,813.82万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6年08月21日(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第29页迪安诊断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DIANDIAGNOSTICS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2)本声明函所称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注:各行业划型标准:(2)本声明函所称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业扶持政策。(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为准。(5)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第30页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为准。(5)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第30页迪安诊断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DIANDIAGNOSTICS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31页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31页迪安诊断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DIANDIAGNOSTICS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