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工程输电线路迁改施工项目编号A64000020240430017标段名称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工程输电线路迁改施工第1标段标段编号A64000020240430017001001合同订立信息建设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承包人西安银河电力电子通讯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价款2571482签约时间2025-07-18合同期限50日历天相关附件施工合同——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工程输电线路迁改施工(西安银河).pdf 施工合同——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工程输电线路迁改施工(西安银河).pdf 24150-合同编号: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所涉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合同甲方: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乙方:西安银河电力电子通讯有限责任公司迎)签订日期:2024年7月18日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所涉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合同甲方: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乙方西安银河电力电子通讯有限责任公司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择优委托乙方承担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所涉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以下简称“项目”),且乙方同意接受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电力线路迁改概况1.1电力线路迁改地点:红寺堡区和中宁县。1.2电力线路迁改位置及线路名称: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所涉10kV电力线路迁改。1.3电力线路迁改内容:1.3.1红寺堡区境内:1.电气部分:本工程共新建10kV架空线路0.407km,使用JKLGYJ-10-120/20mm绝缘导线路径长0.255km,导线长0.803(裕度系数为1.05);使用JKLGYJ-10-185125mm²绝缘导线路径长0.152km,导线长0.479(裕度系数为1.05);新建0.4kV架空线路0.695km,使用JKLGYJ-1-120/20mm²绝缘导线2.919km(裕度系数为1.05)。新建ZC-YJLV22-8.7/15kV-3*240型电缆长0.5668km,新建ZC-YJLV22-8.7/15kV-3*4200型电缆长1.3636km,新建ZC-YJLV22-0.6/1kV-4*120型电缆长0.0392km。新建3×240户外冷缩终端9套,新建3×400户外冷缩终端8套,新建4×120户外冷缩终端2套,新立o190×12m砼杆9基,新立o190×15m砼杆19基;新增ABB跌落式熔断器3只,新建LX-8型拉线15套,新建LX-10型拉线11套。2.土建部分:本工程新建单回直埋(CPVC,100)0.135km;新建双回直埋(CPVC,100)0.140km;新建双回拉管(PE,175)0.635km,新建双回拉管(PE,175)+双回拉管(PE32)0.72km。新建电缆盘井13座。3.迁移部分:本工程迁移12m杆1基;迁移80kVA变压器1套;迁移柱上断路器1套。4.拆除部分:本工程拆除o190×10m砼杆11基,拆除g190×12m砼杆5基,拆除。190×15m砼杆23基,拆除拉线31套,拆除JKLYJ-10-70mm²导线长0.51km;拆除JKLGYJ-10-120/20mm导线长0.42km;拆除JKLGYJ-10-185/25mm²导线长3.456km;拆除JKLYJ-1-50mm²导线长2.32km;拆除照明6表位表箱1面;拆除照明4表位表箱7面;拆除动力1表位表箱1面;拆除动力2表位表箱2面;1.3.2中宁县境内:1.电气部分:本工程共新建10kV架空线路0.397km,使用JKLGYJ-10-240/30mm²绝缘导线路径长0.397km,导线长1.251(裕度系数为1.05);新建ZC-YJLV22-8.7/15kV-3*240型电缆长0.08km,新建ZC-YJLV22-8.7/15kV-3*400型电缆长0.2888km。新建3×240户外冷缩终端2套,新建3×400户外冷缩终端4套,新立o190×12m砼杆13基,新建LX-8型3拉线1套,新建LX-10型拉线11套。2.土建部分:本工程新建单回直埋(CPVC,100)0.05km;新建双回直埋(CPVC,中200)0.215km。新建电缆盘井2座。3.拆除部分:本工程拆除g190×12m砼杆9基,拆除拉线7套,拆除JKLGYJ-10-120/20mm²导线长0.135km;拆除JKLGYJ-10-240/30mm²导线长1.071km;2.承包范围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所涉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完成本合同文本、本合同招标、中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3.承包方式本项目实行总价承包。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和安全要求完成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所涉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工作。4.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负责人和总工程师4.1乙方委派的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项目经理:申宏;乙方委派的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总工程师:王文霞。4.2甲方委托监理单位中科三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所涉10kV电力线路迁改监理工作。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张建利。4.3产权单位和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对本工程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其主要职责如下:4(1)检查电力线路迁改、试验所采用的标准、规程符合性;(2)参与审查电力线路迁改、试验方案和迁改协调工作;(3)参与评定和验收电力线路迁改质量;(4)对试验调试结果进行确认;(5)随时向甲方报告电力线路迁改、试验质量问题;(6)向甲方提交工作技术监督报告;(7)甲方授予的其他职责。4.4乙方应对甲方、产权单位和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督工作给予全面合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乙方在本合同下的责任和义务,不因监理单位和产权单位对乙方提交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项目、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督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5.工期5.1计划总工期:50日(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8月19日,实际交工日期以工程交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中写明的日期为准。5.2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并通过交工验收。在约定工期内未能通过交工验收,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减轻或者免除其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及修补缺陷的义务。56.项目质量6.1项目质量目标:满足国家标准、电力行业及国家电网电力(输电)线路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以及运行方式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确保实现工程零缺陷移交。6.2乙方应严格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标准(具体标准名称详见《项目技术规范》)和经甲方、产权单位审定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乙方对施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须经甲方、电力线路迁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产权单位共同认可并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6.3乙方应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组织。6.4乙方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措施计划并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含本数)提交甲方。施工组织措施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乙方后方可正式进行施工。6.5甲方、产权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对项目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在材料或零件开箱、电力线路迁改关键节点、关键工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进行检查和检验并为此提供方便。甲方、产权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上述检查和检验,并不减轻或者免除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6.6甲乙双方约定下列内容(或隐蔽部位),乙方必须向甲6乙方:西安银河电力电子通讯甲方:宁襄公路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WY法定代衣人3现求,戏投权委人或授权委托入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办人:联系电话:0951-6076812联系电话:13991278365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洋西北京中路175号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3层309室开户银行:中行宁夏区分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106049685021账号:725121018220005521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60000454001227C9161013129426446512024年7月8日2024年2月18日2824150-合同编号: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所涉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合同甲方: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乙方:西安银河电力电子通讯有限责任公司迎)签订日期:2024年7月18日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所涉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合同甲方: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乙方西安银河电力电子通讯有限责任公司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择优委托乙方承担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所涉10kV电力线路迁改施工(以下简称“项目”),且乙方同意接受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电力线路迁改概况1.1电力线路迁改地点:红寺堡区和中宁县。1.2电力线路迁改位置及线路名称: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所涉10kV电力线路迁改。1.3电力线路迁改内容:1.3.1红寺堡区境内:1.电气部分:本工程共新建10kV架空线路0.407km,使用JKLGYJ-10-120/20mm绝缘导线路径长0.255km,导线长0.803(裕度系数为1.05);使用JKLGYJ-10-185125mm²绝缘导线路径长0.152km,导线长0.479(裕度系数为1.05);新建0.4kV架空线路0.695km,使用JKLGYJ-1-120/20mm²绝缘导线2.919km(裕度系数为1.05)。新建ZC-YJLV22-8.7/15kV-3*240型电缆长0.5668km,新建ZC-YJLV22-8.7/15kV-3*4200型电缆长1.3636km,新建ZC-YJLV22-0.6/1kV-4*120型电缆长0.0392km。新建3×240户外冷缩终端9套,新建数)提交甲方。施工组织措施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乙方后方可正式进行施工。6.5甲方、产权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对项目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在材料或零件开箱、电力线路迁改关键节点、关键工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进行检查和检验并为此提供方便。甲方、产权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上述检查和检验,并不减轻或者免除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6.6甲乙双方约定下列内容(或隐蔽部位),乙方必须向甲6乙方:西安银河电力电子通讯甲方:宁襄公路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WY法定代衣人3现求,戏投权委人或授权委托入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办人:联系电话:0951-6076812联系电话:13991278365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洋西北京中路175号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3层309室开户银行:中行宁夏区分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106049685021账号:725121018220005521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60000454001227C9161013129426446512024年7月8日2024年2月18日28